知識產權制度在促進科技創新、維護科技競爭力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。
知識產權制度有激勵技術創新的作用。知識產權制度通過授予技術發明者以專利權,使專利權人獲得了一種排他性的獨占權,這樣專利人在某一技術和某一產品上可以獨占市場,不僅能收回開發付出的投入,而且還能通過產品銷售、技術許可使用、轉讓等方式獲得比其投放大得多的回報,調動人們發明創造的積極性,使技術創新得到良性循環。
知識產權制度有保護投資的作用。科學技術的發展需要有不斷地投入,才能有所突破。知識產權制度通過確認研究開發成果的歸屬,保障作出主要物質投入單位或個人充分享有由此產生的權益,通過保護專利、商標、服務標記、廠商名稱和制止不正當競爭,維護企業的競爭,促進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。
知識產權制度具有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作用。科技成果的產業化、商品化、市場化是技術創新活動中重要環節,也是技術創新的根本目的。按照專利法的規定,對發明獎勵的回報,重點不在技術發明后,而是轉移到技術發明產業化、商品化和市場化后,從其創造的效益中提取,從而引發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。